清冠二號用於缺氧重症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籲:勿自行購買藥材煎煮
為對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研發「清冠一號」與「清冠二號」,二者處方內容及適用對象不同。
清冠一號是針對 WHO分級在4級以下,也就是不需氧氣治療的新冠肺炎輕、中症患者之治療需求而擬方;清冠二號則是針對新冠肺炎患者從輕症轉重症後之治療需求調整而成,適用在依 WHO臨床分級在5級以上,需氧氣治療的重症-危重症患者,目的在積極治療以截斷病勢,逆轉新冠病毒感染所引起的肺部嚴重瀰散性發炎,以緩解呼吸窘迫與心肺衰竭。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表示,清冠二號含有劇藥附子,必需在中醫師評估下使用,且缺氧之重症患者更需要醫療團隊照護,確診後無症狀、輕症及中症之一般民眾,切勿自行購買或調配服用,以免反傷身體。
為保護國有研發成果申請國內外專利保護,同時為提升台灣中醫國際學術地位而投稿國際學術期刊,均必須揭露處方資訊,包括基原、組成比例以及製備方法,以作為國際學者審查的依據。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已申請相關專利保護,包括組成、活性及商標名,任何宣稱都屬違法。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呼籲,清冠二號(NRICM102)屬於重症處方,絕對必須經由中醫師診斷後才能使用,近日社交媒體流傳清冠二號組成藥材與含量供民眾使用,是非常不恰當的做法,不論內容正確性如何,均可能導致傷害,在醫學與科技進步的今日,請勿再散播以身試藥,誤人誤己。